为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结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2025年1月14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大柴旦行委污水处理厂、茫崖市污水处理厂、大柴旦乐青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等行业部门及2家鉴定评估单位、青海致琨律师事务所参加了会议。
磋商会上,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鉴定评估单位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结论,明确涉事企业在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鉴定评估机构基于专业评估结果,提出相关恢复受损生态环境所需的费用,涉事企业均认可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同时,会议中各方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方式和金额进行了深入讨论;下一步将按照会议约定,尽快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提供了有效平台,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实现受损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未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