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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2 16:25
格尔木市环保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青海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青环发〔2018〕229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在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省环保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青海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