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海西州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市、县、大柴旦行委生态环境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础上进行了更新,确定了海西州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61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生态环境局按照重点排污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工作。
附件:海西州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