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海西州2021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大柴旦行委生态环境局: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2021年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西生字〔2021〕12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对全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了动态更新,共选定30家企业作为海西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现印发给你们,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各市、县政府,行委或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压实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将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环境法定义务,企业按年度向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上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自行监测并主动公开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情况。并请各地区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开展情况及相关辅佐资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收集后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总量科邮箱(邮箱号:hxzzlk@163.com)。
附件:海西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