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工作程序:依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规定,主要的工程程序包括:
1、确定排查范围(确定易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2、开展现场排查(排查污染预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预防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分析判断能否有效防止和及时发现,形成隐患排查台账),
3、落实隐患整改(根据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及计划完成时间,形成隐患整改台账)
4、档案建立与应用(建立排查档案并存档备查,指导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点位布设)。
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
1、液体储存(地下储罐、接地储罐、离地储罐、废水暂存池、污水处理池、初级雨水收集池);
2、散装液体转运与厂内运输(散装液体物料装卸、管道运输、导淋、传输泵);
3、货物的储存和传输(散装货物储存和暂存、散装货物传输、包装货物储存和暂存、开放式装卸);
4、生产区(生产装置区);
5、其他活动区(废水排水系统、应急收集设施、车间操作活动、分析化验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危险废物贮存库)。
现场排查的技术要点:
1、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是否具有基本的防渗漏、流失、扬散 的土壤污染预防功能,以及有关预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在发生渗漏、流失、扬散的情况下,是否具有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的设施;
3.是否有能有效、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渗漏或者土壤污染的设施或者措施。
4、如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土壤已经受到污染,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污染加重和扩散,并依法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