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生字[2022]10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续申请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收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三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满足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同意延续。
单位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
地址: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盐桥北路13号
法人代表:刘明军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H1605]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有效期至:2027年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局将于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核发许可证。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