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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与水环境科工作职责

2024-10-14 17:54

    承担全州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市(县、行委)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全州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