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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科工作职责

2024-10-11 17:55

组织起草州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州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研究提出跨州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承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地方履约工作。承担环保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承担在项目申报争取工作中与省、市、的衔接和沟通,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项目实施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