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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公正性声明

2024-11-27 11:12

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可独立对外开展监测分析业务,在工作中坚持行为公正、监测规范、结果准确、报告及时和保守秘密的质量方针,为保证本站提供的监测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本监测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本站监测机构已经依法设立或注册,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监测工作,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独立出具的监测数据、不受任何利益方的干扰。确保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3)本监测机构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相关评审补充要求。按照规定的规范或准则建立了管理体系。具备对监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并开展了符合要求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4)公正诚信地对待每一位客户,不因客户的身份、地位和业务的大小而影响监测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地完成与客户签订合约,妥善地解决与客户的分歧,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提高全员的服务意识。

(5)监测、分析人员不得收受客户的馈赠和宴请,并严禁监测人员与客户发生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以保证监测工作不受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不正当压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