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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修订发布州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025-07-07 10:13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坚决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重点任务、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海西州修订印发《海西州州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见效,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筑牢柴达木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制度保障。

此次责任清单修订工作,严格遵循“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全面对标国家及青海省最新政策要求,紧密结合海西州州级国家机关“三定”规定,确保责任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将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及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中央驻州单位、司法机关等50个部门纳入责任体系,实现生态环保责任部门全覆盖。进一步细化各部门职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闭环管理机制。州委部门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为全州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人大机关积极完善立法与执法监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得到有效执行;政府部门切实落实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试验区管委会统筹区域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驻州单位明确垂直管理部门协同责任,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司法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清单明确各部门单位共247项工作任务,从源头预防、全链条明确部门履职边界,确保生态环保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下一步,海西州将以清单落实为抓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对标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在精准高水平保护中推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