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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与海西州人民政府签订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备忘录

2024-10-22 09:5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支援合作框架协议》文件精神,10月17日上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竺恒一行赴我州开展调研,向我州捐赠环境在线监测设备2套,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备忘录。座谈期间,刘贵尧副州长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长期以来对海西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浙江省高度重视对口援青工作,不断为海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贡献浙江力量,浙江省援青干部人才扎根海西各个行业领域,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海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援助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海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海西生态环境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助力。随后,双方就进一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强气候变化应对、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开展科研和产业合作、实施干部人才交流等六个方面达成加强合作交流共识,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接下来,海西州将紧紧抓住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交流合作重要契机,继续学习借鉴浙江省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实施“千万工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建设“数字浙江”、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将这些经验做法与海西各项工作有机融合,形成具有浙江核心经验、又独具海西特色的全新合作成果,为海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新动能。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州政府副州长刘贵尧,州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占全,州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签约仪式。